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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按揭车不押车贷款不用还”是骗局

发布时间:2017/12/20 14:04:56

    龙岩按揭车不押车贷款是近年来兴起的一项业务,购买手机者通过在一定时间内现金还贷,最终完成支付的付款方式。但手机店主王强的一个毫无技术含量的谎言——“分期付款买手机,贷款不用还”竟骗了不少人,其中一些“受害人”还变成了“诈骗同伙”。

     龙岩按揭车不押车贷款分成当诱饵

    王强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经营一家手机店,因为花钱大手大脚,王强总是觉得入不敷出。

    “怎样才能在短时间内挣到钱?”面对王强的难题,“损友”李辉不但没有鼓励其创新经营方式、勤劳致富,还给他出了一个歪招:“现在很多人分期付款买手机,申请的贷款一次性到账,你可以想办法套现。”

    王强做正经生意不拿手,歪门邪道脑子倒是很“灵光”,他很快便琢磨出了一套“忽悠钱”的法子。

    2016年6月,周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王强,王强向他透露了这个“商业秘密”:“我知道一个手机分期付款的贷款业务,有漏洞,贷款办下来也不用还,你只要介绍朋友来办,就能拿提成。”

    周伟竟信了这“天上掉馅饼”的事,他很快就通过熟人将孙莉介绍到王强的店里。按照王强的提示,孙莉挑选了一部3900元的手机,同时向某小额贷款公司申请了分期贷款。

    在申请资料中,孙莉的个人身份信息是真的,但住址和单位信息均为编造。随后,王强将手机交给孙莉,让孙莉将贷款绑定的银行卡留在店里。待分期贷款业务受理成功后,王强通过POS机将贷款3900元取出,并将手机收回,分别给孙莉和周伟支付了1000元和2000元的“提成”,将剩余的900元据为己有。

    龙岩按揭车不押车贷款受害人变帮凶

    看到钱来的这么容易,龙岩按揭车不押车贷款公司孙莉禁不住动了心,她以借用身份信息给好处费的名义,先后介绍两人到王强店内办理了购买手机分期贷款业务,包括她在内的3人均顺利拿到了“提成”。

    2016年7月,在校学生黄亮利用暑期在乌市中山路某通讯器材经销部任手机分期贷款业务员,期间因业务关系与王强相识,并很快被王强“拉”进骗钱团伙。

    黄亮按照王强的说辞,向客户霍刚介绍了这款“有漏洞”、可获利的分期贷款业务,霍刚在利益的驱使下,介绍多人到王强的店内,以同样的方式“假”买手机,并申请分期贷款,随后由王强对申办成功的贷款进行分配,每人都获了利。

    短短4个月的时间,王强利用这种方法套取龙岩按揭车不押车贷款总金额达2万余元。

    可纸终究是包不住火,因为涉案的每部手机都未能定期收到龙岩按揭车不押车贷款人的还款,最终贷款公司开始向各贷款人追讨欠款。

    “不是说好了不用还贷吗?”直到这时,被利益蒙蔽双眼的龙岩按揭车不押车贷款人们才恍然大悟,一切不过是场骗局。

    经龙岩按揭车不押车贷款公司报案,王强、周伟、孙莉、黄亮和霍刚先后被警方捉拿归案。

    今年9月,乌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以王强、周伟、孙莉、黄亮和霍刚涉嫌诈骗罪,向乌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法官提示:天上不会掉馅饼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强、周伟、孙莉、黄亮和霍刚虚构办理龙岩按揭车不押车贷款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财,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

    近日,天山区法院作出判决,王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7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周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1万2000元;孙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并处罚金1万2000元;黄亮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霍刚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

    此案承办法官表示,本案中的龙岩按揭车不押车贷款业务确实有漏洞,但这个漏洞并不是不用还贷,而是该业务办理过程中对贷款人资质审核不严。天上不会掉馅饼,王强正是利用周伟、孙莉、黄亮等人贪图小利,以分成为诱饵,最终促使多人共同实施诈骗,并均受到了法律严惩。其中,孙莉原本是一名被蒙蔽的“客户”,同时也是一名母亲,家中还有需要照顾的孩子,却受利益驱使帮王强介绍“客户”,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打暑期工的黄亮是名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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